一、开题报告选题的原则
1.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或本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应能保证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2.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要充分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生自身的基础,以利于发挥导师专长和调动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要充分考虑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以及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创造性成果的可能性。
二、开题报告内容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4.拟采取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及进度安排;
5.预期达到的目标及水平;
6.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
7.研究过程中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8.主要参考文献。
三、开题报告的要求
1.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准备和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需准备充分,要能体现报告人及其导师的严谨学风。报告一般需采用Power Point等手段,以保证良好的视听效果。
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文字材料必须首先经导师审阅同意,开题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左右,用A4复印纸小四号宋体打印,重点阐述本规定第二项关于“开题报告内容”的1、2、3条。
3.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一般应在1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应占1/3以上。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着重查阅近年内发表的中、外文期刊文章,本学科的基础和专业课教材一般不应列为参考文献。
四、开提报告的组织与管理
1.除涉及论文研究工作机密外,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在研究生所在学院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由各学院组织的开题报告评议组主持进行,对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查评议,提出修改和充实论文、科研工作的意见。评议组由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组成,一般不得少于5人。
2.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必须参加开题报告会;导师确因出国或其它原因短期不能回校,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同意,可指定他人代表导师出席。
3.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时间由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工作进度确定,但最迟应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导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批准。
4.研究生陈述完开题报告后,评议组须认真讨论并作出评议结果。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两种,决议采取表决方式,经评议组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开题报告方得通过。不通过者必须在一个月内重做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按照《武汉轻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随意更改题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题目时,须由研究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后,在一个月内重做开题报告。
6.开题报告会结束后,评议组应及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对文献综述、研究生的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议。
7.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可在校园网下载)应在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一周内上交研究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
五、开题报告会的程序
1.评议组组长宣布报告会开始;
2.导师简要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和课题背景;
3.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
4.评议组成员提问,研究生当场回答问题;
5.评议组成员视具体情况,提出修改和充实论文、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评议组进行表决,做出评议结果。
六、开题报告的评议标准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
1.选题恰当,有一定的理论或应用价值,有较高的起点和一定的新意;
2.具有独立搜集和综合分析资料的基本能力,能掌握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学术思想清晰;
3.研究方案基本可行,基本掌握技术关键,对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的分析基本正确,开题条件基本具备;
4.研究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经费预算可行;
5.口头陈述流利、简练,并能较正确地回答评议组成员的提问。
(二)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不通过”:
1.选题不当,达不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2.阅读的参考文献数量不足,水平不高,本人的综合分析能力较低;
3.研究方法简单,技术路线不严密,采取的技术措施不力,没有抓住技术关键;
4.预期达到的研究目标过高或过低;
5.开题条件不具备,研究计划安排不周,无经费预算;
6.口头表述杂乱。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