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规定),为了保证和促进我院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位论文答辩评议组成员
答辩委员会主席: 柳长毅 王雅鹏
答辩委员会委员: 祁华清 杨孝伟 杜为公 龙子午 雷银生 夏佐铎
杨洛新 陈会玲
答辩委员会秘书: 昌 艳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8:00
地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文管楼302、304教室
三、答辩程序
1. 评议组组长宣布答辩会开始;
2. 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陈述,时间一般为10分钟;
3. 评议组成员提问,研究生进行记录后离场;
4. 当全部研究生论文陈述环节完毕后,依论文陈述环节的顺序入场,对评议组成员的提问进行回答;
5. 评议组成员视具体情况,提出修改和充实论文、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 评议组进行表决,作出评议结果。
四、对研究生的要求
1. 研究生进入答辩阶段前须向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用以论文查重)和纸质论文5本(用以答辩);
2. 学位论文陈述采用现场演说和 Power Point演示相结合的形式;
3.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每年度举行一次,未通过的将延缓至下一年度进行论文答辩;
4.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产生。
五、对研究生导师的要求
1. 根据规定要求,及时对所带研究生进行指导。
2. 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会,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六、其他
1. 工作秘书应按时准备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种材料并通知相关人员。
2. 按规定的相关精神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备案。
七、评议组成员负责学生名单
评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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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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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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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长毅 祁华清 杨孝伟 雷银生
夏佐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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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华宇 谢 震 龚煦超 姚自强 王 甲
焦 敏 喻承方 张州鑫 杨骥赟 洪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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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管楼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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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鹏 杜为公 龙子午 杨洛新
陈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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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国钰 兰 兰 李 翔 周 岩 李 雯
曹 旭 车前亮 胡 勇 刘汉平 姜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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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管楼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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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组的第一位成员为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完成评议。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