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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农业硕士学位入学复试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6-01-08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对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农业硕士学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时间

我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农业硕士学位入学复试时间定于115日上午8:3010:00,地点在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文管楼。

2015年报考我院农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魏梦园、熊燕、曹慕蠡、龚天柱、刘亦婷

二、复试流程及内容

1)资格确认。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到文管楼五楼院办公室进行复试资格确认;

①考生网报时,现场确认打印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考生所在单位核准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照片上需同时盖章);

②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获取办法可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⑤学位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或《学位认证报告》,获取办法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报考时注明无学位者可不提供该项。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通知单》。持《复试通知单》到校财务处(行政楼201)交纳复试费(100元),然后持《复试通知单》和缴费收据到报考学院参加复试。无复试通知单和复试费收据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为《发展经济学教程》彭刚、黄卫平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和具有字典存储功能及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工作业绩、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三、复试结果

1)考生成绩按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应当先折合成百分制后再进行计算。

2)复试成绩应综合复试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课考试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四、其他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委托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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