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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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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轻工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2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巡查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监督巡查小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巡视检查。

    (二)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由道德品质好、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三)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详见研究生院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公告。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培养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于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1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先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并支付报名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报名完成后,考生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TOEFL或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及获奖证书;

    5.其他有关材料: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材料;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被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材料;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材料以PDF或图片格式(电子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zs.whpu.edu.cn/MasterTm/signin.aspx)提交。

    (三)发送复试通知。学院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考生确认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逾期视为放弃。

    (五)组织复试。学院对同意复试的考生及时组织复试。

    (六)考生确认录取。根据复试考核的结果,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七)录取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及形式

    我院推免生复试为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方式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复试内容及分值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30分)、综合素养(20分)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30分)四个方面内容。

    (三)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

    (四)复试安排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及资格审核后,学院将及时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2026年我校推免生复试免收复试费。

    六、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七、工作要求及保障

    (一)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二)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

    (三)复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考生作答情况及复试现场录音录像等材料由招生学院负责保管,同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份。

    (四)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推免生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五)学院要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八、奖助政策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取得学籍后,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九、其他事项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三)对在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四)推免生体检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政策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电话:027-85306456       邮箱:24980049@qq.com

    研究生院电话:027-83913149    邮箱:whpu_yjs@163.com

    十、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https:gl.whpu.edu.cn/index.htm

    咨询电话:027-85306456,徐老师


                   管理学院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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