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规定),为了保证和促进我院研究生按期完成开题报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开题报告评议组成员
组 长:祁华清
副组长:龙子午
组 员:陈 倬 杜 江 李援亚 谭 勇 黄 猛 李晓涛 王 锐
张 葵 张阐军
秘 书:昌 艳
(注:按姓氏拼音排名)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6年3月31日15:00分
地点:文管楼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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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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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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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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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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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1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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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管楼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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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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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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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1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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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管楼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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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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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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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1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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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管楼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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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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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程序
1. 评议组组长宣布报告会开始;
2. 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时间一般为20分钟;
3. 评议组成员提问,研究生当场回答问题;
4. 评议组负责成员视具体情况,提出修改和充实论文、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 评议组进行表决,作出评议结果。
四、对研究生的要求
1. 在本学期第2周之前完成5000字左右,用A4复印纸小四号宋体打印的开题报告(阅读的近年内发表的中、外文期刊文章等参考文献一般应在1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应占1 / 3以上,同时,本学科的基础和专业课教材一般不应列为参考文献);
2. 报告材料采用 Power Point形式;
3. 开题报告在第一次不通过后,应在4月7日前重做开题报告。若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按学校有关办法处理;
4. 研究生报告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产生。
五、对研究生导师的要求
1. 根据规定要求,及时对所带研究生进行指导。
2. 参加开题报告会,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六、其他
1. 按时准备好开题报告的各种材料并通知相关人员。
2. 按规定的相关精神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备案。
七、评议组成员负责学生名单
学术型研究生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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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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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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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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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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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倬、王 锐、张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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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清、徐 倩、李 花、李 勇、何麟至、李超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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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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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勇、李援亚、李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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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书超、石宇虹、杨 沛、王云鹏、付豫洁、孙 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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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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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葵、杜 江、黄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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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芸佳、蒋 昊、周晶晶、彭 虎、刘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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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组的第一位成员为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完成评议。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