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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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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轻工大学管理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转专业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8       点击量:

    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依据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加强对工作的组织,特成立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银生  房桂兵

    副组长:黄利玲  毛军

    成 员:各专业负责人、2024级本科生辅导员

    联系人:刘保丽、张银友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坚持尊重学生志愿和兴趣自主选择,并兼顾学院专业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三、 具体条件和规定

    1、转专业申请条件

    学生转专业条件应符合《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2、转专业名额

    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不高于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50%,接受学生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类)当年核定高考招生计划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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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原则上面向当学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

    五、 转专业程序

    院内和跨学院转专业均按以下方案进行: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

    11月11日上午8时-11月15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二)转出资格审核

    11月22日前,根据学生转专业报名要求、转出人数限额和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当申请人数超过转出人数要求时,由专业系部组织考核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三)转入资格审核

    11月25日-12月13日对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当转入申请人数少于专业接收人数要求时,原则上不再进行遴选程序;当申请人数超过接收人数要求时,学院将组织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选拔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并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答辩专家组,主要考察转入学生的学习能力、发展潜力、专业志趣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12月27日前,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 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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