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依据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一年级下学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2023级普通本科生一年级下学期转专业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加强对工作的组织,特成立学院2023级本科生一年级下学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银生 房桂兵
副组长:黄利玲 毛军
成 员:各专业负责人、2023级本科生辅导员
联系人:刘保丽、张银友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坚持尊重学生志愿和兴趣自主选择,并兼顾学院专业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三、 具体条件和规定
1、转专业申请条件
学生转专业条件应符合《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生一年级下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轻工大普教〔2024〕29 号)的相关规定。
2、转专业名额
各专业(类)一年级学年度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不高于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50%,一年级上学期转出人数已达到50%的专业此次不接受申请转出。接受学生转入人数一年级学年度不超过该专业(类)当年核定高考招生计划人数的20%,一年级上学期转入人数已达到20%的专业此次不接受学生转入。根据转专业名额比例限制及一年级上学期已转出人数和转入人数,管理学院2023级本科生一年级下学期拟接受2023级转专业学生计划表如表1所示。
表1 管理学院2023级本科生一年级下学期转专业计划表
四、 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2023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中外合作项目);
3、申请转入理、工、农类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该专业的高考考试科目要求。
五、 转专业程序
院内和跨学院转专业均按以下方案进行: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
5月27日上午8时-5月29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二)转出资格审核
5月31日前,根据学生转专业报名要求、转出人数限额和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当申请人数超过转出人数要求时,由专业系部组织考核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三)转入资格审核
6月3日—6月14日,对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当转入申请人数少于专业接收人数要求时,原则上不再进行遴选程序;当申请人数超过接收人数要求时,学院将组织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选拔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并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答辩专家组,主要考察转入学生的学习能力、发展潜力、专业志趣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6月底,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七、其他
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八、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