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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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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学院2023级工商管理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6       点击量:

    为保证我院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工作依据

    本次专业分流工作依据《武汉轻工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 文件精神进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按学习成绩优先同时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原则;

    3、坚持尽量尊重学生按志趣自主选择与学院按专业资源配置优化适当调剂结合的原则。

    三、专业分流适用对象

    2023级工商管理类学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管理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组织领导,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平稳有序,特成立学院大类培养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组长:雷银生  房桂兵

    副组长:黄利玲 毛军

    成员:邓义 於流芳、刘保丽、张银友、谢朝霞

    五、专业分流的具体规定

    1、志愿填报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包含2个专业方向:工商管理、会计学。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特长和就业面向填报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填报二个志愿。

    2、专业人数规定

    每个专业计划开设三个班,各专业上限人数为(大类招生人数/专业个数)×150%,优先满足第一志愿;

    若填报志愿人数超过上限,则按已修得必修学分平均绩点排序,超额人数转入第二志愿参加排序;

    3、录取规则

    同等志愿条件下,已修得必修学分平均绩点高的优先选择;同等志愿条件下,平均绩点相同的按已修得必修学分综合成绩排序,名次靠前的优先选择。

    六、时间安排

    1、4月26日前,制定“管理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批。

    2、5月9日中午12:30,进行分流动员和专业介绍,发放《武汉轻工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3、5月13日前,公布“管理学院2023级工商管理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已修得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

    4、5月13日中午12:00前,学生提交《专业分流志愿表》。

    5、5月15日,公示学生选择专业结果,并将经初审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备案;同时,学院确定分流后重组学生行政班,报教务处备案。

    6、5月20日前,学院将学生分流后的专业、班级编号、学生名单等信息上报教务处。

    七、其他

    本细则由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管理学院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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