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做好2022年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雷银生 蔡波
副组长:张国超 黄猛 廖前兰 杜江 高燕
成 员:於流芳 邓义 李技文 杨玲琳 施佩
秘 书:刘保丽
二、专业分流相关数据
三、专业分流细则
1. 按照“自由申请”的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学科兴趣申请志愿,并对填报专业明确排序。
2.各专业上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平均学生数的150%,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选择人数超过上限,2021级则按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超额人数转入第二志愿参加排序。2021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超额人数转入第二志愿参加排序。
3.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学生在重新选择专业时可不受学校专业上限人数限制。
4. 专业分流预分配结果提交专业分流领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管理学院网站网站公示,为期3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5. 学生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更改;进入专业后其学费、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管理学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