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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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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2级非全日制在职硕士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施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1-20       点击量: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规定),为了保证和促进我院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位论文答辩评议组成员

    答辩委员会主席: 柳长毅 王雅鹏

    答辩委员会委员: 祁华清 杨孝伟 杜为公 龙子午 雷银生 夏佐铎

    杨洛新 陈会玲

    答辩委员会秘书: 昌 艳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8:00

    地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文管楼302、304教室

    三、答辩程序

    1. 评议组组长宣布答辩会开始;

    2. 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陈述,时间一般为10分钟;

    3. 评议组成员提问,研究生进行记录后离场;

    4. 当全部研究生论文陈述环节完毕后,依论文陈述环节的顺序入场,对评议组成员的提问进行回答;

    5. 评议组成员视具体情况,提出修改和充实论文、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 评议组进行表决,作出评议结果。

    四、对研究生的要求

    1. 研究生进入答辩阶段前须向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用以论文查重)和纸质论文5本(用以答辩);

    2. 学位论文陈述采用现场演说和 Power Point演示相结合的形式;

    3.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每年度举行一次,未通过的将延缓至下一年度进行论文答辩;

    4.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产生。

    五、对研究生导师的要求

    1. 根据规定要求,及时对所带研究生进行指导。

    2. 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会,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六、其他

    1. 工作秘书应按时准备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种材料并通知相关人员。

    2. 按规定的相关精神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备案。

    七、评议组成员负责学生名单

    评议组成员

    研究生名单

    地 点

    柳长毅 祁华清 杨孝伟 雷银生

    夏佐铎

    曾华宇 谢 震 龚煦超 姚自强 王 甲

    焦 敏 喻承方 张州鑫 杨骥赟 洪晓燕

    文管楼302

    王雅鹏 杜为公 龙子午 杨洛新

    陈会玲

    邓国钰 兰 兰 李 翔 周 岩 李 雯

    曹 旭 车前亮 胡 勇 刘汉平 姜雪娟

    文管楼304

    注:每组的第一位成员为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完成评议。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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