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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3-10       点击量: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规定),为了保证和促进我院研究生按期完成开题报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开题报告评议组成员

    组 长:祁华清

    副组长:龙子午

    组 员:陈 倬 杜 江 李援亚 谭 勇 黄 猛 李晓涛 王 锐

    张 葵 张阐军

    秘 书:昌 艳

    (注:按姓氏拼音排名)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6年3月31日15:00分

    地点:文管楼

    组别

    时间

    地点

    组长

    1

    2016年3月31日15:00分

    文管楼302

    陈 倬

    2

    2016年3月31日15:00分

    文管楼304

    谭 勇

    3

    2016年3月31日15:00分

    文管楼306

    张 葵

    三、报告程序

    1. 评议组组长宣布报告会开始;

    2. 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时间一般为20分钟;

    3. 评议组成员提问,研究生当场回答问题;

    4. 评议组负责成员视具体情况,提出修改和充实论文、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 评议组进行表决,作出评议结果。

    四、对研究生的要求

    1. 在本学期第2周之前完成5000字左右,用A4复印纸小四号宋体打印的开题报告(阅读的近年内发表的中、外文期刊文章等参考文献一般应在1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应占1 / 3以上,同时,本学科的基础和专业课教材一般不应列为参考文献);

    2. 报告材料采用 Power Point形式;

    3. 开题报告在第一次不通过后,应在4月7日前重做开题报告。若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按学校有关办法处理;

    4. 研究生报告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产生。

    五、对研究生导师的要求

    1. 根据规定要求,及时对所带研究生进行指导。

    2. 参加开题报告会,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六、其他

    1. 按时准备好开题报告的各种材料并通知相关人员。

    2. 按规定的相关精神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备案。

    七、评议组成员负责学生名单

    学术型研究生分组

    组别

    评议组成员

    学生名单

    1

    陈 倬、王 锐、张阐军

    朱清清、徐 倩、李 花、李 勇、何麟至、李超桐

    2

    谭 勇、李援亚、李晓涛

    缪书超、石宇虹、杨 沛、王云鹏、付豫洁、孙 伶

    3

    张 葵、杜 江、黄 猛

    胡芸佳、蒋 昊、周晶晶、彭 虎、刘 露、

    注:每组的第一位成员为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完成评议。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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