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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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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政审、调档等相关手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06       点击量: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研究生政审和档案办理要求如下。

    一、拟录取考生政审工作

    1. 思想政治审查

    各招生学院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审查。考生可先行下载电子版《人事调档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彩色打印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表格见通知附件1和附件2。

    2.工作要求

    考生人事档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单位密封,需要盖骑缝章,考生不能查看)必须于2021年9月1日入学前通过EMS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截止日期以投递邮戳为准,本人保留好EMS单号备查询。

    收 件 人:李俊勇老师,027-85306456、18607112373

    地址及邮编: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中路36号

    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管理学院430023

    3.注意事项

    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应当在入学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党员、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应届考生组织关系按以下规定办理:

    1.湖北省外考生须由县(市)级及以上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由原所在党组织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并加盖转出单位党组织公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介绍信中去处栏应填写“武汉轻工大学”,基层党组织写“中共武汉轻工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湖北省内考生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武汉轻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写“中共武汉轻工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3.往届考生的组织关系办理,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根据随函寄达的《入学须知》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应由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及团委机关发出。新生入学时,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委。

    4.28岁及以下的团员,由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入“武汉轻工大学管理学院2021级研究生团支部”;不在“智慧团建”的学生,需准备好团组织介绍信、团员证供,入学后审查团员资格。

    三、录取通知书及户口迁移

    录取通知书邮寄会另行公告,往年一般为6月底发出。户口迁移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根据随函寄达《入学须知》有关规定办理。

    新生入学后,学校还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武汉轻工大学管理学院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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