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依据
本次专业分流工作依据《武汉轻工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 (简称《办法》)以及教务通知〔2026〕9号《关于做好2026年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进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按学习成绩优先同时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原则;
3.坚持尽量尊重学生按志趣自主选择与学院按专业资源配置优化适当调剂结合的原则。
三、专业分流适用对象
2025级工商管理大类学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管理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组织领导,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平稳有序,特成立学院大类培养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组长:王锐、房桂兵
副组长:杜江、聂铭静
成员:邓义、於流芳、刘保丽、张银友、刘畅、熊子铭
五、专业分流的具体规定
1.志愿填报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包含2个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能力特长填报志愿。
2.专业人数规定
根据《办法》,各专业上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平均学生数的150%。
2025级工商管理大类共242人,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平均每个专业121人。分流后,专业的人数上限是181人(121﹡1.5=181.5,不进行四舍五入)。若填报志愿人数超过上限,则按已修得必修学分的平均绩点排序,按序录取。
3.录取规则
同等志愿条件下,已修得必修学分平均绩点高的优先选择;同等志愿条件下,平均绩点相同的,按已修得必修学分综合成绩排序,名次靠前的优先选择。
六、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专业分流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
1.4月17日前,制定“管理学院2025级工商管理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批。
2.4月22日前,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批,由学院行文后,向学生公布,并组织学生选择专业。
3.4月27日前,学生确定所选专业,提交专业分流志愿表。
4.4月30日前,公示学生选择专业结果,并将经初审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
5.5月8日前,根据学校审核通过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学院将学生分流后的专业、班级等信息报给教务处,由教务处完成专业分流学生的学籍异动等有关事宜。
七、其他
本细则由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管理学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