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于2015年9月7日9:00-17:00到校报到。请不要提前到校,学校不安排提前到校学生的住宿。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录取学院书面请假,并附医院、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资格复查,新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电子版(请登录学信网查看获取说明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并请保持其剩余有效查询期不少于20天)。资格复查不通过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请各位新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开学报到当日提供材料不全者,视为资格复查不通过。
二、户口迁移
新生户口迁移按照《研究生新生入学户口办理须知》办理。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中共党员、团员应带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应由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及团委机关发出。新生入学时,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委。
外省(直辖市)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基层党组织写“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湖北省内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写“某某学院党委”。
四、费用缴纳
新生缴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大学生医保费。其中学费、住宿费按学年缴纳,大学生医保费一次性缴纳。学费为8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大学生医保费60元/学年,两年制研究生一次性缴纳120元,三年制研究生一次性缴纳180元。
新生缴费采用银行划扣方式。新生提前将第一学年学费、第一学年住宿费、大学生医保总费,三项应缴费之和,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达的银行卡内,学校统一将学生应缴费划扣到学校帐户内,为保证银行划扣成功,请多存款10元。具体流程和要求按照《关于银行卡使用的说明》进行。新生在入学报到日到录取学院领取收款票据。
五、生活用具
新生自备生活用具及卧具,亦可自行到学校商店购买。
六、其他事项
请持续关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网址:http://yjsc.whpu.edu.cn/index.asp),如有新的通知或变化,将陆续在网上发布。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新生,户口、医疗、档案、组织人事关系等均保留在原单位。
定向就业新生无需缴纳大学生医保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昌老师
电 话:027-85306456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