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市场营销实务、策划、管理及相关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创新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营销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现代市场营销学、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法规并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3、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4、具备分析和解决市场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并且具备初步的英语会话能力;
6、能熟练地运用一种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7、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8、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
核心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学概论、市场营销学、营销策划、消费者行为学、推销原理与技巧。
四、修业年限、学分要求和授予学位类别
学制:四年 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修满 190 学分。其中:通识课 51(10) 学分、学科基础课 65 学分、专业课 28 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 31 学分、综合素质拓展与创新教育 15学分。
授予学位类别: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