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财务、会计、管理、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财务管理、会计实务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为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通过学习与训练,学生应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熟练掌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组织和管理大中型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
2、掌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经济、管理、经济、财政、金融、税收及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与决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外语水平;
6、熟悉国际会计惯例,了解会计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7、具有开拓能力、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领导艺术;
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
三、主干学科及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经济法、税法、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电算化会计、市场营销学、非营利组织会计。
四、修业年限、学分要求和授学位类别
学制:4年 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修满190学分。其中:通识课51学分(含全校性公选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65学分、专业课27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32学分、综合素质拓展与创新教育 15学分。
授予学位类别:管理学学士。